當吸食毒品而遭查獲,是否就注定要面對勒戒或牢獄之災?其實不然。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中設有一條更有彈性、也更人性化的制度《毒品戒癮治療》。只要符合條件並及時提出申請,就有機會避免被拘禁,爭取在自由狀態下接受治療。
什麼是戒癮治療?
這是一種替代觀察、勒戒、強制戒治的機制,允許吸食第一級、第二級毒品的人,在不被關起來的前提下,定期至特定醫療院所接受戒癮治療,並保有自由、生活、工作、學業、感情的正常運作。
為什麼要委託律師聲請?
毒品戒癮治療並非自動給予,必須在法律、健康、人格特質、工作與家庭等五大面向,提出具體且具說服力的資料與主張,才能說服檢察官批准申請。這需要專業法律判斷與策略規劃,律師在了解您個人狀態後,代寫聲請書、準備對您有利資料、與檢察官溝通,大幅提高通過機會。
為什麼要儘快聲請?
申請時機至關重要。許多個案因為被動等待,錯過最佳時機,導致被直接送觀察勒戒、甚至戒治。如果能在釋放後第一時間積極行動,趁尿檢報告尚未出爐前就向「正式偵辦的檢察官」提出申請,更能掌握主動權。
戒癮治療的好處?
- 保有人身自由:不被關進勒戒或戒治所
- 不影響工作學業:生活可正常進行
- 具保密性:避免家人朋友得知
- 經濟負擔低:政府提供部分補助
- 不留前科紀錄:可申請良民證,不影響未來求職與生活
可參考:毒品戒癮治療
